1、外借书库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09:00—17:00,如遇特殊情况临时变动将会提前公告。
2、读者入馆借书,请主动出示借书证。一证一人,凭证借阅。
3、每证限借图书4册,借期为30天,如超期,每天每册收取0.1元滞纳金。
4、已借图书在到期之日前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为30天。
5、请爱护图书。如归还时发现书标、条码遗失,将收取5元修补加工费;图书本体轻微损坏,但不影响正常阅读的,按图书原价的20%赔偿;擅自涂画、撕页、剪裁等,影响正常阅读的,以及遗失图书,按图书原价赔偿。
6、本馆免费对外开放。请读者文明借阅,保持安静。